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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的决定,自2月18日起,将对通过快递进口的价值小额商品停止免征增值税(VAT)的政策。此前,根据政府第78/2010号决定(而增值税法并未涉及这一问题),为了履行《东京公约》的承诺,价值低于一百万越南盾的进口商品通过快递服务进口时,可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进口环节)。
根据第134号法令指导的税法,礼品和赠品也可免征进口税。2024年1月,河内的一家快递公司 Shipper 在向客户送货前检查订单在副总理何德福于1月3日签署的第01号决定中,政府废除了上述的第78号决定。
因此,自2月18日起,通过快递进口的价值低于一百万越南盾的商品将不再享受免征进口税和增值税的待遇。在此之前,关于停止免税的决定,财政部表示,许多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已经取消了针对小额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免税规定。
许多贸易便利化项目(TFP)的专家也建议越南考虑废除这一规定。此外,自2010年实施的针对小额商品的免税政策,当时是为了加快海关申报流程,减少需要缴税的商品数量。然而,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这一政策已不再适用。财政部表示:“取消免税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平竞争,鼓励消费者购买国内生产的产品。
”实际上,近年来,通过快递进口的小额商品主要是国内消费者直接从国外购买,主要通过国内的Shopee、Lazada、Tiki、TikTok Shop等电子商务平台以及AliExpress、Shein、Temu等跨境零售平台。
根据电子商务数据平台Metric去年前9个月的报告,价值低于20万越南盾的商品占据了越南电子商务市场总销售额的一半以上。
越南人每月在线购物花费约1亿美元。据估计,每天大约有400-500万件小额商品从中国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运往越南。因此,取消免税政策预计将有助于补充国家预算。去年,通过快递服务进口的价值低于一百万越南盾的商品总额达到27.7万亿越南盾。相应地,停止免税后,来自增值税的收入可能增加约2.7万亿越南盾。有官员评估,新规定可能会增加小额商品申报税务的手续。
但是,海关管理的电子信息系统在港口和仓库已经完善,提高了通关能力,因此,包括小额商品在内的快递进口商品的管理将更加集中和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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